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足协转会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足协转会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认为并没有什么问题,一个愿卖,一个愿买。球员交易本来就是一个金钱的交收,至于有没政策干预,这个外人都是估计的。事实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真实交易就可以了。
当然了,五名国脚刚好1979万元,这些与2000万的转会标准异常接近,确实让人会有些遐想,但另一方面并没有公开恒大补贴的球员转会费,现在的恒大是使用了球员交换的方式去补贴出售方俱乐部部的损失。
假若我们再把这些球员的价值,薪金等算上去的话,转会费就更高了。相信这些费用都没有算在1979万元的数据上面的。
但我们再看回球员身价榜,其实1979万元的身价还是溢价很多的,这些都是中国足球的不正常发展。
而且本来这些球员所在的俱乐部部,要不降级,要不内部出现问题,要不已经不是球队的主力,这种情况下给转售是正常的,反而再出现一个球员的身价去到2亿这么多就更不正常了。有时候用不一些不太正常的操作代替完全不正常的情况就是一种前进。
谢谢您的邀请!据报道,近日德国转会市场更新了恒大冬窗几笔签约的转会费数据。何超、高准翼、韦世豪、张修维、刘奕鸣等5名国脚均为26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980万元。看了报道,我觉得明显偏高了,恒大亏大了!
与武磊相比,他们除了年轻点,个别人身高体壮点,哪里能跟武磊比啊?可武磊从上港到西班牙人的转会费,据说不到200万欧。就算是200万欧,比他们都少啊。而武磊对俱乐部、对国家队的贡献,至少目前而言要远大得多。
其次,恒大赶上了足协“四帽”的大好时机,但并没有真正享受多少实惠。我个人认为,中超本土球员,特别是U23这些基本没有经历过多少联赛检验的球员,身价控制在800万以下即可。动辄2000万,实在是太高了。难道上述5名国脚的能力都比韩国准国脚朴志洙强很多吗?为什么他们的身价反而出现逆差?
这至少证明了中国足球的某种畸形发展态势。青训成本过高、家长为了培养孩子踢足球,需要投入巨额开支。这就是大多数农村孩踢不上球、踢不上职业足球的罪槐祸首。也正因为踢球的人少,稍有点水平的,便被疯抢。抢了还不行,还得捂着,生怕哪天别人看上来抢了。比如黄紫昌,上赛季初还传出月薪不到万元的故事,被媒体报道后,俱乐部赶紧出来声明要给小黄提工资。及至今年,刚过完年,俱乐部就放出与与黄紫昌续约5年的消息。这等于吃了颗定心丸,5年内不用担心别人家抢了。
而正是这种畸形,导致中国足球投入越来越大、水平却越来越低。为什么?因为球员就像皇帝女,不愁嫁。既不担心失业,工资又高得惊人,还有谁去认真学技术啊!
所以说,恒大花这么多钱买这几名球员,还是亏了。
近日,国内某家执行足球数据机构公开了广州恒大在2019赛季五笔交易金额。值得一提的就是,五名年轻国脚:韦世豪、何超、张修维、高准翼和刘奕鸣的转会金额都是260万欧元,结合人民币约2000万元。
这一些上赛季被认为“无价之宝”的球员,却在2019赛季全都加盟广州恒大,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首先,因为中国足协强推的“U23球员新规”,让这些年轻国脚不仅获得特殊的上场名额,还因为“资源短缺”而身价暴涨。而广州恒大引进的五名球员,除了张修维之后都已经不是U23适龄球员,也就是说他们天然的优势已经消失;
五名年轻国脚的在原俱乐部的处境并非那么好看,有球队被托管的、有球队削减开支的、甚至有“坐穿板凳”的。我们也可以从“德转”的球员和身价评估看到,他们的国际市场价格不仅下滑,甚至只有几十万欧的身价;再次,恒大在引进五名球员,也同样付出不少的筹码,除了2000万元的转会费之外还有球员作为交易筹码;最后,五名年轻国脚为何一同加盟恒大。如果换做是你,你会不愿意加盟恒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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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太贵了,水份太多,按照世界足球市场这几个也就3、40万欧价格,恒大买入他们等于说是溢价了7、8倍,这说明我国足球竞争非常不充分实际是非常畸形的,也就是不是真正的市场,真正的市场还是要看营收财政平衡各方面,按照中超的经营水平和支出实际上中超俱乐部早就该破产很多年了,从这方面说球员应该对俱乐部老板感激涕零,让他们过上了骄奢淫逸的生活,否则按他们的水准估计在世界市场很可能根本就没有球队要他们很多人要失业的,在外国能就上业的也就是各种二流联赛预备队三级四级联赛混日子。如果按照某俱乐部老总说的靠信仰踢球,结合我国物价我觉得给他们1万-3万月薪是比较合理的,一样还是会有人踢,我国14亿人绝对不缺人,缺的是完善的竞争上岗机制
去年足协出新政,规定国内外球员的最高转会价格是多少,包括球员的最高工资是多少的时侯,有许多人指责足协在干预中超联赛的良兴发展,这其中也包括许多恒媒和恒迷。现在,结果出来了,大家也就明白了,原来这政策就是为恒大量身订做的,这配合,简直天衣无缝啊!让恒大化最小的代价(金钱),从其它俱乐部强挖最优秀的年青球员啊,什幺叫赌球?这才是中国最大的赌球!
维特塞尔在世界杯上的出色表现吸引了包括多特蒙德在内的多支球队青睐,由于天津权健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维特塞尔出走转会多特蒙德,可以说天津权健吃了个哑巴亏,本赛季天津权健的中超之路会很难走,但是维特塞尔在29岁正值巅峰期追求更好的舞台证明自己也确实无可厚非。
既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多说无益,但是关于维特塞尔高达2000万欧元的转会费,以及中国足协的调节费一事还是可以说上一说,我个人认为很奇葩。在去年天津权健为了引进莫得斯特就使出浑身解数很好的规避调节了转会费,采用先租借后买断的形式引进了德国铜靴中锋。
谁料莫得斯特竟然闹情绪要求涨工资,天津权健答应后莫得斯特状态全无,这个亏吃大发了。而今年同样的事情又发生天津权健身上,出于世界杯发挥出色,多特蒙德签约维特塞尔并触发违约金条款。2000万欧元即题主所说的1.58亿人民币,但是中超联赛规定的调节费为1.13亿,尴尬的事情又发生了,这次维特塞尔以及多特蒙德也许不会付给天津权健差价了。
原因也许是足协规定了转入调节费为1.13亿不假,但是并没有规定转出限制,你说尴尬不,这个天津权健或许再次吃了个哑巴亏。正如球迷所说的,调节费的性质如果类似罚款,那就不用退。如果类似押金,那是要退的。也许是吧,不过这次小编并不看好权健了。
恐怕多出的调节费再退回权健是不可能的,中超调节费政策中并没有这一条款。但我觉得可以采取一个折中方案,既弥补了权健的损失,也使得调节费更加完善。
简单来说就是已经上交的调节费不用退回,
多出的部分数额可以在权健下一次引进外援时使用,如果下次权健引进的外援转会费为2000万欧元,可以不用再上交调节费,如果超出2000万欧元,只需要上交超出的部分即可。
这样一来,既保护了权健的利益,也同样保护了其他中超球队的利益,应该会受到中超俱乐部的欢迎。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这样一来,有的俱乐部高价引进的外援,不适应中超,随时可以换人,而不用白白的养着他们。
不然的话,权健恐怕就没得玩了,维特塞尔刚走,又传出莫德斯特想离开的传言,而权健又刚刚为莫德斯特上交了调节费,如果再换外援,还要上交调节费,实在不合理,也打击投资人的积极性。
任何一项政策,都是在不断改进中得到完善的,调节费的本意是不让俱乐部盲目花钱,而不应该成为俱乐部多花钱的政策。
应该采取一些政策对中超俱乐部进行保护。
让足协退钱?!
呵呵了我就!
这怎么可能?!
别的不说了,我就说一个事儿:
当年沈阳队买通裁判周伟新做球做掉国安,引起了国安队的强烈反弹!进而罢赛,国安被扣除三分,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为此,国安为首的几家俱乐部还发动了著名的G7革命。最终由于保皇党山东鲁能俱乐部的临阵倒戈,造成了革命失败!也是至今管办不能分离的原因。事后通过政府对足坛的反赌扫黑行动中,当值的主裁判周伟新被判处有期徒刑。至今那30万元人民币罚款也没见足协退还给国安俱乐部!这哪是罚款啊,根本就是抢劫!另外,09年长春亚泰夺冠,也被证实当时有部份裁判收受贿赂,保长春亚泰夺冠,至今当年冠军奖杯,足协也没有还给国安俱乐部!
这个问题问得好,其实超出的调节费个人认为真的要退回去给出售球员的俱乐部部。现在这个调节费给人的感觉就是足协只进不出,只会罚没有奖。
当然这次维特塞尔给多特蒙特直接用违约金买断,就是权自己的操作有问题导致这个失误,并不能说是足球的错,但别人通过球员得到了的转会费,又不能算进下一个球员的转会费帐务之中,如果稍后权健又买入一个球员,那怕只有1.2亿,那都要交调节费。但实际人家的收入还是有盈利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这个政策就有些不公平了。
同样,如果一个球会在季前卖了半队主力,收入了2亿转会费,但卖了人总得要买些人回来打比赛,本来用这收回来的2亿可以买几个球员了,但问题如果其中一个球员1.5亿的话,那么还要上交调节费,等于可能原来收入的2亿原都不够给调节费。
其实如果同一个赛季同一个转会期--卖人的收入能支付后续买人的收入,无论买入的球员有没超过这个调节费限额都不应该征收,如果要征收的话,那就要退回之前在别的俱乐部部收回来的调节费给转出的球会,这样公平,不然在这些不公平之下,中国足球如何能成长起来呢。
这问题的问主,可能不懂调节费的出台初衷和中国足协的管辖范围。
调节费是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的管理者所实施行业内部的规范措施,主要是为了抑制中国的俱乐部盲目高价买人,中国足协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管到国外的俱乐部买人,而且也管不着别人的俱乐部怎么花钱。
如果规定要收国外俱乐部的调节费,估计别人又得翻查条文,去查核中国足协这样是否超越了管理范围,毕竟国外俱乐部是不归足协管,他想多高价买球员,也轮不到中国足协来管。
所以中国俱乐部买人,是归中国足协管,价格过高了,要收调节费,莫德斯特就是一例,但是国外俱乐部买人,是国外俱乐部的行为,例如多特蒙德买维特塞尔,要收调节费也是德国足协收,德国足协不收,中国足协也不能收,所以维特塞尔的转会,没有产生调节费。
也不可能存在退还调节费的事情。
所以这问题里面说的什么超出退还的事,是不存在的。
多特蒙德买维特塞尔多少钱,权健就会收到多少钱,足协不收调节费,但税务部门可能会收税。
因为调节费类似一种行业内部的罚单,罚没了就没有了,至于有传闻说足协研究对于中超俱乐部搞女足等支持,或者从调节费退还部分着手,这都是传闻,足协目前还是看着各俱乐部买人等收钱。
它并不是一种保证金,不存在双向流动的机制。
限薪令之前也搞过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形式主义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
俱乐部经营是完全的市场行为,足协虽然有各种各样的政策,但任何名义的限薪,要想绕过也太容易了。
当然,借鉴欧洲的财务公平规则,和nba的工资帽政策,足协(或者说中超公司)能做的事儿还是有的。只是要明确,第一政策有没有意义?第二政策有没有执行性?第三政策能否长期坚持?
如果这三个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很可能朝令夕改,那这玩意儿也就是走个形式,别指望能成为nba的工资帽那样的特色了。
话说,其实足协更应该着手解决的是,部分俱乐部的欠薪问题……
所谓限制转会费是出于国家的外汇管制战略考虑,而且足协也不想因俱乐部为追求成绩而盲目投入,成为足球界以外关注和批评的焦点。有些土豪老板为了短时间能够达到母公司的发展目标,以足球俱乐部为媒介工具,大肆在国际市场收罗球星,为的是短时间内成为外界焦点,为母公司带来巨大利益。足协出台调节费也是为了有效限制这种短期行为,响应国家政策不能让资金无限制无监管地外流。职业球员是打工的,凭本事吃饭所以不能限薪,而且中超联赛还比较落后,没有巨额工资的吸引那些大牌谁会来?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因政策调整关系,下赛季的年轻球员将会是各球队争夺对象,肯定也会巨额薪酬来引诱他们加入,这是市场行为为什么要插手干预?
其实在这点上我还是比较赞成足协的,因为限制转会费只是为了让俱乐部理性投资,是一种姿态,姑且不论好不好,对不对。但是,我们往深层次说中国足球实力发展缓慢共识的原因还是梯队建设太落后,足球人口太少,在大多数的家庭中还是不愿意把孩子送去踢球,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高收入的吸引,让家长觉得踢球也是一种出路,是改变命运的一种方式。这个也是很多非洲球员踢球的原因。当踢球的人多了,可以当饭吃了,我们的基数大总会出一个梅西之类的人。这几年球市火爆,是中国足球的黄金十年,虽然因为体制的原因,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有不足,但是在高位者总归还是有他的智慧的,不然真的猪怎么可能在中国体制现行体制下身居高位呢,我们还是要耐心,慢慢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会好的,中国人想做的事情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做不成的
确实,问这个问题也真是难为了我们这等草民百姓头条号主。
不过,据说单单足球这个项目,国家动用财政拨款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有人说国家体育总局对中国足球的财政拨款为0。
但中国足球各支国家队当然要有运营经费,中国国家队男女共七支球队一年经费大概两千万元左右。经费哪里来?别担心,足协可是个土豪暴发户,足协有钱。
足协每年的收入来源不少,会费、注册费、比赛收入、比赛分成、电视转播权收入、赞助商广告收入、足球彩票收入等等。2015年以前,还有一项收入是球员转会管理费,球员转会俱乐部必须要向国家足协和地方足协各交纳5%管理费,国际足联统计仅2014年中国足协的转会费收入就高达6700万美元之多。
中国足协每年收入数亿元,国字号足球队区区两千万经费,当然拿得会很轻松了。
悟空问答提出这个问题简直就是提出了“千年难解”的一加一为什么要等于二。你说,我们都不是足协的人,足协也没有公开每年国足经费开支用在哪里了,用了多少?叫我们怎么回答?国足每年经费是多少?恐怕连足协的人很多人都不清楚,甚至是足协财务部门的都说不上来。反正每年支出了那么多,谁去过问了支出的那些用在哪里了?所以,悟空问答提出这个问题,我敢肯定没有人能回答一个准确的数字。所以,我只能说,中国国足队每年的经费,是60%吧。这估计是差不多的数字了。40%呢?大家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足协转会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足协转会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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